玉泉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玉泉区作为首府呼和浩特市的发祥地,文物古迹众多,文化底蕴深厚,有着430多年的历史。东与赛罕区毗邻,西、南与土左旗接壤,北与回民区相邻。现辖1镇、8个街道办事处,49个社区、50个行政村和 1个自治区级工业园区。辖区总面积258平方公里,人口总数38.3万,其中蒙古族约3.4万,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少数民族的多民族聚居区。2018年10月,入选2018年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2012年末辖大南街、长和廊、小召前街、兴隆巷、石羊桥东路、鄂尔多斯路、西菜园、昭君路8个街道,小黑河1个镇,共9个乡级政区;领导41个社区,54个行政村。玉泉区地处土默川平原,地貌类型较少,北部地质属于洪积与冲积的山前倾斜平原,南部为大黑河冲积平原。总体地势平坦,由东北向西南倾斜,海拔高度北部地区约1050米,西南约1020米,平均海拔高度为1035米。玉泉区位于东经111°67′,北纬40°75′。地处呼和浩特市的中部,市区的西南部。东与赛罕区相邻,南和西与土默特左旗接壤,北与回民区毗连。